理事会
理事会由中心成员单位主要领导、院士、专家等组成。其中,北京航空航天大学4名、中航工业集团公司3名、西北工业大学2名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名,其他单位各1名,共计18名。理事会设理事长2名,副理事长4名,秘书长1名。理事会制度的有机有效运行,将是各协同体协同合作的前提保障。
理事会对教育部主管部门和协同体各成员单位负责,拥有人事任免权、财物终决权、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权。理事会决定须有三分之二(含)以上通过生效,通讯表决有效。理事会主要职责:
(一)推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(二)任免中心主任和副主任;
(三)任免中心科技发展咨询委员会、运行管理委员会主任、监察审计委员会、副主任、委员;
(四)批准吸纳和免除中心成员;
(五)审议中心科技发展咨询委员会提出的咨询;
(六)讨论决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人事财务问题、重大科技问题,讨论决定员工薪酬福利,沟通和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行动,确保协同工作高效有序。
理事会下设秘书处,挂靠牵头单位,由秘书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。
第一届理事会构成名单:
理事长:
怀进鹏(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)
谭瑞松(中航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)
副理事长:
张军(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)
李方勇(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)
翁志黔(西北工业大学副校长)
宣益民(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)
理事:
唐文忠、张 健、何国强、宋迎东、朱俊强、陈十一、顾春伟、苏 明、丰镇平、孟 华、李学仁
秘书长:
丁水汀(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)